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 2024-03-15 14:30:00
- adm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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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18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l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l 涉案的金额:2,123.18万元
l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鲁0191民初966号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济南宝坤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的起诉理由
济南宝坤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宝坤”)与国美通讯于2015年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济南宝坤将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房屋出租给国美通讯。因国美通讯逾期支付租金,济南宝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济南宝坤与国美通讯于2015年1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起诉之日解除。
2、判令国美通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刻腾房,搬出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房屋及场地并返还给济南宝坤。
3、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拖欠的租金826.02万元及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实际搬出上述房屋之日止房屋占有使用费。
4、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违约金829.61万元。
5、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应付承包费的滞纳金42.75万元及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滞纳金。
6、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赔偿经济损失424.80万元。
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一切费用由国美通讯承担。
截止本公告日,因上述诉讼案件国美通讯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37.16万元。
二、公司对本次诉讼案件的说明
公司前身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家电零售为主营业务,于2015年1月14日与济南宝坤签署上述《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公司终止经营家电零售业务后,对原家电零售业务涉及的门店资产进行清理。因济南宝坤不同意解约,为避免造成公司损失,公司与关联方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大中”)就公司承租济南宝坤的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价格与付款方式均与公司承租济南宝坤的实际价格与付款方式保持一致,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披露的临2017-11号《关于公司与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将上述租赁房屋转租给山东大中后,山东大中后续将该房屋转租给多位中小业主。2022年,受各种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实体经济受到冲击,部分中小业主逾期交纳租金,加之山东大中经营困难,导致山东大中未及时支付公司房租。目前公司正与山东大中协商后续租金支付安排。
公司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在内的法律手段,要求山东大中全部承担由于其违约导致公司产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
若上述诉讼最终判决解除济南宝坤与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亦将依法终止与关联方山东大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