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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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117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亨安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十一层1116单元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执业资质:亨安所于2021年4月7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号文批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年11月30日亨安所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截至2023年末,亨安所合伙人数量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7人。

亨安所2023年度收入总额712.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29.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88.6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亨安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项目合伙人,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国美通讯,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丰海科技、南字科技、林中宝、力网科技、新比克斯、东实环境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连皂,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和拟上市公司(IPO)提供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质量控制复核人,2005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质量控制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2家和挂牌公司6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审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亨安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亨安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亨安所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亨安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亨安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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