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114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解除冻结金额23.7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账户余额为57.83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57.83万元,累计冻结保全金额为112.04万元。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查询银行账户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中行秀洲专户”)存在23.70万元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前期累计冻结保全金额 |
本次解除冻结金额 |
累计实际被冻结金额 |
截至披露日累计冻结保全金额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
403979990291 |
57.83 |
135.74 |
23.70 |
57.83 |
112.04 |
(一)嘉兴昊佳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84),嘉兴昊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与京美电子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金额为5.75万元。
京美电子于2024年10月18日向法院支付执行款项5.75万元,当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执行措施,解除金额5.75万元。
(二)昆山金克斯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昆山金克斯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与京美电子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金额为17.18万元
京美电子于2024年10月18日向法院支付执行款17.18万元,当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强制执行措施,解除金额17.18万元。
(三)王玲劳动合同纠纷案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原京美电子员工王玲因与京美电子的劳动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金额为0.77万元。
京美电子于2024年10月18日向法院支付执行款0.77万元,当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强制执行措施,解除金额0.77万元。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案件款项的支付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美电子中行秀洲专户余额为57.83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57.83万元,累计冻结保全金额为112.04万元,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1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0.01万元,累计冻结保全金额为35.65万元。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主要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含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上述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冻结的进展,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诉讼纠纷,提高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2023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8号),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578.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8.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58.91万元。若2024年度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9.3.7、9.3.11条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